202050 二级建造师 法规【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 : : :
考点 11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P240 )1. 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 未变更 2. 债权转让( 1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根据 债权性质不得转让②按照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③依照 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 )当事人约定 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 金钱债权不得转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主讲人 张建平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含义 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主体客体以及内容的变动 狭义的合同变更合同主体不变仅变更合同内容合同变更的程序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变更(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注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合同变更的效力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合同变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五章 合同的变 更转让及终止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一.合同的变更概念 合同订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特征:1)主体不变内容改变2)成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3)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4)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第五章 合同的变 更转让及终止二合同变更的条件1)原有合
#
第二章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一合同的变更1概念广义的变更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狭义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2变更的程序(1)当事人协商一致(2) 法律的直接规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合同二合同的转让(一)概念: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主体发生变化而合同内容不发生任何变化原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各方将自己的权利或义务或它们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二)转让的形式1概括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合同全部权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案例1: 原被告于2006年8月8日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939号110211031104室房屋出售给原告该三套房屋价格1885956元被告于2006年12月31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原告合同还约定被告未在约定时间内交房逾期超过60天原告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行使单方面合同解除权
第06讲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高频考点 10: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近三年出题频率】2019 年单选题2020 年单选题判断题【主要命题方式】单选题多选题【关键考试内容及典型例题】【情形】已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涉及第三人利益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如权利质押票据)履行不足清偿对同一债权人数项种类相同债务按以下顺序:约定→债务人指定→已到期→缺乏担保或较少担保→负担较重→到期先后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民法多称债的消灭(即债权债务归于消灭)指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既存的合同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一)理论上的分类1.基于合同目的(达到或不能达到)而消灭2.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消灭3.基于法律规定而消灭五清偿抵充(一)概念清偿抵充指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笔相同种类债务或负担同一笔或数笔债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条件及其法律后果;了解当事人单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了解债务抵销和混同的适用情形;了解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 教学重点与难点:合同的解除、债务的抵销第一节概说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二、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原因)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即混同,如企业合并)等。 三、法律后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