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表序号单位名称:执法依据 是否经权责清单公布备注1行署安监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职业病防治法》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是2地区档案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3《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否3行署地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否4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地方志工作条例》否5地区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表(林业部分)实施单位名称: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单位名称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主体性质行政机关编制数15主体法律依据条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的通知》(桂林用发[2006]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教育局 大教函[2019] 16号 关于下发2019年全区中小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活动安排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2019年全区教育工作布置会要求为深入落实地区旅游教育融合发展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教育局大教函〔2017〕15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6年国培计划参训教师的通知各县区(局)教育局 (科)地直机关幼儿园:现将省教育厅《遴选2016年国培计划参训教师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选派参训学员做好我区2016年国培计划参训教师选派和培训工作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国培计划黑龙江省项目参训教师的选派工作由各地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要指定专人分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教育局 大教函〔2008〕53号 关于组织全区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任课教师集体备课活动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地直高中孔府中学:按照地区教育局工作部署安排为加大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研究力度提高高中新任高一年级教师驾驭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定于1
大兴安岭地区2018年上半年县区林业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报告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地教育方针政策推进我区教育重点工作的落实依据《大兴安岭地区2018年度县区林业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修订稿)》和行署有关文件要求行署教育督导室及教育局相关科室组成督导组于6月6日至6月21日从贯彻教育方针法规政策条件保障办学条件和学校管理等方面对各县区林业局2018年上半年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组历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教育局文件大教字[2009]26号 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意见的通知各县区局()教育局(科)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现将《2009年全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教育局二OO九年六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教育局文件大教字[2007]49号 关于深化中考制度改革 做好2007年初中毕业(结业)及各类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局)教育局(科)育才中学孔府中学:深化中考制度改革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举措有利于巩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成果有利于促进普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教育局文件大教字[2009]56号 关于对全区五评两赛活动评选结果的通报各县区局()教育局(科)地直中小学校:为继续深化质量工程巩固全区课程改革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全面提高全区学校幼儿园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幼儿园各项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提升学校软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教育局文件大教字[2018]6号???????????????????????????????????????????????????????????????????????????????????????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教育管理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局)教育局(科)地直中小学校(幼儿园):现将《大兴安岭地区教育管理质量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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