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桂光仪器有限A类管理文件文件编号: QGG-A171-2011替换编号: QGG-A171-2006部门编号: 00 文件名称:新产品试制流程管理规定编制: 审核: 批准: 发放日期: 实施日期: 文件编号: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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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一)试制工作分两个阶段: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非标设备)或数十件(火花塞、电热塞、管壳等类产品)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借以考验产品结构、性能和设计图的工艺性,考核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此阶
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办法总则制定目的使开发新产品的试制及鉴定管理规范化有章可循适用范围开发新产品中的样品试制及其鉴定均适用本办法权责单位开发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新产品试制阶段划分样品试制样品试制是指在新产品移交量产前为考核产品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达成预期目的而进行的个别产品制作工作可分为以下几种:开发部为考验产品结构性能和设计图的工艺
新产品移交投产的管理规定第一条 新产品的开发都必须具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建议书)由设计部门进行技术设计工作图设计经批准审核会签后进行样试样试图标记为S批试图标记为A批生产图标记为BA和B的标记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会议确定第二条 每一项新产品要力求结构可靠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工艺性第三条 产品的主要参数型式尺寸基本结构应采用国家标准或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5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局 长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009年5月26日 t _blank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 t _blank 强制性产品认证 t _blank 管理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 t 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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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报废管理规定一目的 为有效控制不良产品的报废使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合理快捷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 凡本原辅材料产品(含成品退货产品)报废均按本规定三职责1. 申请报废的部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产品报废申请单》填写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执行处理2. 营销管理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是否能利用做出评估四内容 1 报废品类型 1.1 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而
南阳合成化工实业有限 QJL G SCO2-00006A0 安全生产部产品防护管理规定编 写:审 核:批 准: 受控状态:发 放 号:00006-02-03发布 00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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