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来源:财教[2005]77号摘要:《办法》规定国家奖励扶助具备年满60周岁等相关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个人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奖励扶助专项资金按基本标准西部试点地区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中部试点地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50鼓励东部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理办事指南单位名称大武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受理条件:政策依据:《自治区人民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政发(2005)83号)实施范围:从2005年起符合下列条件的每人每月发给奖励扶助金:本人及配偶均为农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期间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
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规范根据我省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以下简称奖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以下简称特扶)的实际情况将奖扶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工作流程分为:宣传工作窗口申报年审受理乡村联合核查乡级初审乡级公示县级复查确认市级质量抽查档案管理工作等五个环节其流程和操作规范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规范通过工作总流程图认识工作规范见(工作流程总图)四川省奖扶特
成都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一基本条件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民(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镇(街道)(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本人及配偶现有一个子女或现有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后出生肯年满60周岁(五)符合奖励扶助条件对象的每年每人领取奖
四川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解释一基本条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民:(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58
山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花名表填报单位(公章): 时间:行政村名妻子基本情况丈夫基本情况夫妇曾经是否生育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现无子女备注出生年月户口性质出生年月户口性质性别出生年月性别出生年月This docu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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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全省政策法规工作培训会后各地按照会议安排和有关规定有序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已按要求于2月15日前将两项扶助对象初审人数上报省人口计生委郑州许昌安阳信阳驻马店等省辖市地还专门组织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培训班我们非常感谢各地同仁的认真负责辛勤付出和对省人口计生委工作的支持但是
黑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及政策性解释黑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及政策性解释一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村居民(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且在2001年以前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本人或配偶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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