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离校后报到证办理)并离校报到证改派报到证补办到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填写《报到证补办申请表》毕业半年内毕业半年后持原《报到证》与新签协议书持学院证明在《河北日报》刊登遗失声明持原《报到证》与新签协议书每月15日前到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到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进行改签毕业半年后毕业半年内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理学院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持学院证明与登有挂失信息的《河北日报》每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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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流程图受理对象:应届毕业生受理时间:毕业当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止受理所需材料:1.原报到证(须加署原报到证上的主管单位同意改派证明)2.原报到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派回原籍无工作单位的可免)3.新签约单位接收函或协议书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受理材料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打印报到证 :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包括三部分:(1)至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就业信息办理派遣证(2)至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3)至档案馆办理档案迁出手续将以上三步手续全部办理好才为就业手续办理完成三者相互联系各有侧重至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就业信息办理派遣证所有毕业生都需要在指定时间前向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就业去向即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填报就业信息具体安排请就业指导中心的通知就业指导中心在教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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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毕业生就业流程及手续办理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毕业生就业流程图毕业生领取《协议书》填写《推荐表》并撰写自荐材料毕业生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达成意向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填写《协议书》用人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接收审批手续《协议书》上交至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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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届未正式就业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须知一未正式就业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就业手续办理要求:(一)未正式就业毕业生:指毕业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报到证派回原籍(外省或河北省地级市)且未在原籍报到并签注报到证的2012届毕业生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2012届未正式就业毕业生的择业期为两年(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在此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可以办理就业手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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