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兵役法解读一兵役法概述(一)兵役兵役法和兵役义务 兵役是国家的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的形式(一)兵役兵役法和兵役义务 兵役法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或在军队外接受军事训练的法律(一)兵役兵役法和兵役义务 兵役义务就是公民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军队中服役或在军队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公布 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通过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公布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2次修正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改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解读非现役 HYPERLINK :myqpx.blog.163blog l m=0t=1c=fks_087065086087085074086080095095082082088071083086080074 o 个人日记 个人日记 2007-11-25 23:47:30 阅读12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1什么是军队文职人员???文职人员是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公布 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公布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3号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修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经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通过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3次修正《兵役法》分总则平时征集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普通高等学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公布 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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