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县耕地占补平衡新增耕地质量状况报告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建设的发展县城区域的不断扩大以及农民收入增加耕地占用现象无法避免根据国家的耕地政策我县严格执行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了全县耕地面积的动态平衡耕地面积虽然没减少但部分补充耕地的质量却存在一定问题现将我县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报告如下:一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步骤质量评定方法及验收内容:.(一)质量验收步骤及评定方法1土地开发项目工程结束
怎样看待二调新增耕地与占补平衡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网 发布: 南峰 时间:2010-07-28 16:30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初步结果表明与200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对比全国耕地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这些新增耕地怎么使用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新增耕地从何而来 耕地数量出现较大的变化有技术原因也有管理原因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属于遥感影像调查分辨率高速度快耕地数量查得清楚应该
一现状:寻求生态权益粮食之间的平衡点 当前我国粮食产量是通过高科技高投入低税收等作用的结果但也使耕地资源的生态问题不断恶化农民耕地收益低的问题也未得到解决对此应统筹国内耕地生态压力和国外粮食盈余构建国耕地生态权益粮食三个安全的新框架 今天的中国国情与实施耕地占补平衡为核心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国情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我国粮食产量持续提升紧紧围绕粮食自足问题我国不仅实施了
耕地质量评定报告 编号:2011-2008 申请鉴定单位名称湖南省醴陵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项目名称醴陵市2011年度土地开发项目东富镇东富村鉴定目的及内容新开耕地质量评定耕地面积(亩)确认面积(亩)鉴定耕地地理位置东富镇东富村鉴定耕地四至经纬度经度经度:113°32′27″至113°33′08″图幅号图斑号G49G0110
主讲人:杨建霞小组成员:李莹娟、李芸 张洁、王晓琴 耕地占用税概述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关键两点:一是占用耕地建房二是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耕地占用税的作用1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2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3保护农用地4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耕地占用税征收流程图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
耕地占用税概念具体适用税额
耕地占用税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陈荣教授一、纳税义务人2008年1月1日施行的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二、征税范围征税范围包括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
关于市区2010年建设用地供需和耕地占补平衡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城镇化与耕地保护构成一对矛盾据我市规划今后三年(2010年—2012年)我市城镇化率将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此推算我市三年内将有约33万人离土进城保守计算如果每人占用建设用地90m2则我市需新增建设用地约30km2假如没有新的耕地进行补充我市将直接减少耕地万亩粮食总产将减少约万吨我市怎样处理这对矛盾处理过程中
关于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调查与思考耕地占补平衡作为耕地保护的一项基本制度不但对于遏制耕地锐减的势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而且直接关系到各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实现和能否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自实施以来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已取得巨大成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非农建设占用所造成的耕地压力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稳定发展对耕地的需求量日益膨胀加之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导致耕
17耕地占用税概念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特点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纳税义务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这里的耕地包括种植粮食作物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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