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检查工作的通知 一检查范围 按照国税发〔2005〕199号和国税函〔2006〕904号文件有关规定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应进行备案管理的单证 二检查方式 主管税务机关采取向出口企业调取备案单证检查或到出口企业实地检查备案单证的方式进行市局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09〕104号)规定自2009年4月 1日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第二条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即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文号?????沪国税进[2006]52号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颁布日期?2006-10-20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十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
关于出口退税事项的通知(2009年5月)各出口企业:现将近期有关出口退税事项通知如下:一近期出口退税新政策的有关规定(一)根据《关于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09]104号文)的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第二条规定的第二
关于出口退税事项的通知(2009年8月)各出口企业:按有关规定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或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补齐凭证的应视同内销货物征税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各出口企业务必及时做好出口退(免)税的单证收齐及申报工作现重申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的有关规定:一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时限(一)免抵退税申报期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离境并按规定作出口销售后在增值税法定纳税申报期
出口退税的相关知识 一作为一家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应办理哪些涉税事宜 (一)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1登记时限 出口企业必须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一个月内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附送的 (1) 进出口经营权批文及其复印件 (2) 企业章程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6)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6.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出口退税证明)一业务概述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再据此向海关申请补办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和加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一)备案1出口企业须备案的: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补充购销合同)《购入购销合同和出口购销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出口货物INVOICE出口货物装货单(装箱清单)出口货物发票(国税)复印件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象屿码头出品有(报关单备案清单)>六联单(海运)空运单(空运)铁路运单(铁路运输)邮政运单(邮政运输)提单(大提单或小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2000〕165号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2000-12-22 字体: 【大】 【中】 【小】 注释:条款失效 第七条失效政策执行期限已过 第八条失效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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