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 2章 印度法 第一节 古代印度法的产生和演变 一古代印度法的产生 有关古代印度法的断代问题学术界尚有很大争议但一般认为其上限是后期吠陀时期(约公元前1000年—公元前600年)下限则是公元4世纪至7世纪 吠陀是印度最古老而神圣的法律渊源约成于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前600年用诗歌体裁写成吠陀本集
吠陀法经法典佛教经典 国王诏令《摩奴法典》的结构内容的影响 手在印度法制史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印度法系的母法实行长子优先原则 继承权与种姓制直接挂钩
一古印度法的产生与发展 古印度长期处于分裂状态大一统王朝不多各地法律制度也不统一 因而有关古印度法的断代问题学术界尚有很大争议 一般认为其上限是后期吠陀时期(约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前600年) 下限则是公元4世纪至7世纪 大约公元前3000年中叶印度的土著居民达罗毗荼人创造了哈拉帕文化公元前1500年前后据称被雅利安人所毁 二所有权 古印度的土地所有制以国有制(王有制)为基础土地占有的主要
种姓制度3.古印度体育活动与古代埃及巴比伦中国体育活 动存在共性 四大古国都建立在农业社会基础上都存在阶级压迫和森严的等级制度各国的体育活动受等级制度影响差异明显 表现为:1)统治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物质条件从事体育运动2)被统治者只有在十分有限的闲暇时间从事体育活动3)不同等级地位的人在体育运动中的地位明显不同
古代印度历史综述恒河进入巴比伦
第二节 古书的标点第二节 古书的标点第三节 古文的翻译第三节 古文的翻译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3课 古代印度执教:曙光中学 汪辉第 3 课 古 代 印 度 印度的土地是一个巨大的三角形它的底基是那崇高的兴都库什和喜马拉雅山脉它的简短是一个不规则的楔形的酷热平原向南远伸入印度洋印度本身差不多自成一个大陆 ——《世界史》第 3 课 古 代 印 度种姓制度对印度社会发展的影响佛教的创
#
哈拉巴文明的消亡婆罗门种姓制度的特点:社会地位不平等 公元前3世纪印度佛教趋于鼎盛并向外传播终成世界性宗教1.社会关系急剧变化刹帝利与吠舍大商人对婆罗门的特权感到不满2.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其教义(四谛)能够得到较为广泛的支持(特别是下层人民的支持)3.前3世纪阿育王统一印度后统治者大力推崇佛教
#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