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一日)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79号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
#
#
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案例:??1995年1月某食品以田某患传染性疾病不适合在食品行业工作为由提出与职工田某解除 t _blank 劳动合同田某对此不服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享受医疗期待遇 经查:某食品系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职工田某是该饼干车间的操作工1993年10月被该招录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并签订了3年期限
医疗期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
为保证《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对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二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三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1994年12月1日,我部发布了《 javascript:gotoAct(23372,%200)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以下简称《 javascript:gotoAct(23372,%200) 医疗期规定》)后,一些企业和地方劳动部
病假医疗期的工资待遇如何规定邢小姐是一家外资商贸的职员在工作了已经两年多担任销售助理的职务年初邢小姐被医院诊断出腰椎间盘突出需手术治疗邢小姐便托母亲到帮她请假办理好所有手续后邢小姐开始安安心心的就医治疗2个多月后经过医院的复查邢小姐已经病愈可以正常上班但到领取工资时却发现她的工资从原本的每月3000多元降到580元扣除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本已所剩无几邢小姐怀疑是否当时的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