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单位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 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行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它是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由国家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摘要)为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的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就业时养老保险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跨省流动就业时按本办法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办法并备案施行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
2016年度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病退审核工作宣传提纲 一执行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规定的标准执行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朱亚婕????文章来源:本站????点击数: 760????更新时间:2010-12-17近日我省对曾在国有企业工作过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新政策,其中对超龄人员参保缴费问题有了较大调整。正确理解文件内容,准确把握文件精神,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准确界定适用范围。国有企业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适用本政策:一、经县级及以上原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
江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赣府厅发〔2011〕38号) 为妥善解决我省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07号)和省2011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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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简析——苏青 2011.09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日益规范其现实意义越来越明显而每个公民的度也越来越高养老保险政策的变动实施开始牵动每一个人的心2011年7月1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开始标志着我国进入养老保险制度全民覆盖的新时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覆盖职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大家比较熟悉不再赘述这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办事指南 一新参保 (一)业务定义 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业务 (二)受理范围 1.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的失业职工 2.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具有本市户口和《营运证》的城镇个体运输业主及其雇工 4.曾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2006年10月1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终止或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单位编号:单位名称(章): 年?????月?????日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批准注销解散等文件名称批准日期注销原因 注销营业执照???????????????? (??????????????) 吊销营业执照?????????????????(??????????????) 破产(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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