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编制说明(2010年8月8日)一编制概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年下达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标制定计划(20067274-Q-524)编制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考虑到其适用范围不仅只局限于电力行业因此将标准名称改为《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2编制过程接到国家标准委下达的标准制定任
第一章 总 则第1节 通 则 第1条 按照在实现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的原则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第2条 坚决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3条 担任发供电(包
电力站安全工作规程一电力站员工需经安全技术考核及体检合格领取市劳动局颁发的《电工操作证》方可进入岗位工作 二电力站员工必须熟悉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配电室各种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在紧急情况下有较强的应急能力 三禁止一个人带电操作必须带电操作时应经批准后必须两个人同时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格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带电操作时应穿戴好绝缘安全鞋手套检查安全工具(试电笔)和用
#
3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结合现场实际明确的规定了停电设备的各端应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对无法观察到断开点的设备明确了判断的方法:应有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 2 结合线路设备现场实际情况规定了设备操作后防止他人误操作设备的措施:.3条中规定了可在地面直接操作挂锁不可直接在地面操作的挂标示牌跌落式熔断器的熔管应摘下或悬挂标示牌 等 使用验电器的规定: 相应电压等级合格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线路部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生产单位和在电力生产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气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 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 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其他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2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修改说明说明:红色字体为增加部分带括号的红色字体为修改部分括号内为原内容3.带括号的绿色字体为删除部分4.修改通用部分:原有关条款中的严禁全部修改为禁止不得修改为不准目录1 总则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现场勘察制度 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制度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3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2010年8月8日)一编制概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年下达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标制定计划(20067274-Q-524)编制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考虑到其适用范围不仅只局限于电力行业因此将标准名称改为《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2编制过程接到国家标准委下达的标准制定任务后标委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应合格齐备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具应合格并符合相关要求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经考试合格上岗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应具有实际工作经验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避雷针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生产单位和在电力工作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气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其他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2.规范性引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