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MHT7003-95)MHT 7003 - 95 引 言 民用航空运输事业的高速发展对机场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卫航空运输安全的首要环节是强化地面安全其基础是使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走向规范化和管理手段现代化因此进一步完善 1988 年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标准已势在必行它既是民航事业高速发展的需要也是统一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07年4月5日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正常运行保证?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以及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通用航空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另行制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民航空管系统安全保卫设施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本标准所列条款作为《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2008)中要害部位部分的扩充内容凡未注明的引用文件均出自该标准并依据其最新版本执行《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技术规范》(MH7008-2002)《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GBT7946-2008)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航空货物收运第一节 航空货物托运人 第二节 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 第三节 承运人及其地面服务代理人第三章 航空货物安全检查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特殊规定第四章 航空货运区第五章 航空货物装运第六章 附则总则为规范民用航空货物(以下统称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工作保障航空货物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通用机场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运行设施保证通用机场的安全适用性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包括临时起降点和水上机场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的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本标准所称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是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行活动如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法规标题】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颁布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文字号】【颁布时间】1997-12-3【失效时间】0:00:00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 1997年12月3日民航总局《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CCAR-170CA)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的选址工作保证机场安全运行并有利于机场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五章航空运输设施及设备目录一航空运输简介………………………….. 3 1.定义 ……………………………………… 3 2.发展 ……………………………………… 4 3.我国航空发展…………………………… 5 4.航空运输优缺点………………………… 7 5.运输方式…………………
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第五章 航空运输设施与设备第一节 航空运输概述一航空运输设备概念和特点 航空运输设备主要指通过空中运行实现客货运输的各种航空器卡:第一架飞机是由美国人莱特兄弟于1
民用航空运输机长职责 一民用航空运输机长(以下简称机长)是依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取得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并被航空运输企业聘为机长的飞行员机长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高度的负责精神强烈的安全意识牢固的章法观念熟练的操作技能精细的工作作风严谨的组织纪律以及健康的体魄 二机长是当班飞机的负责人对当班飞行活动负责 三机长对当班机组负有管理责任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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