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税务总局决定2014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项目(一)行业税收检查项目1.指令性检查项目(1)
国税发2009年31号文件3月新出的关于房地产所得税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发文日期:2009-03-06发文字号: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
对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的总体评价:一场迟来的爱在全国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税务干部等各界人士望眼欲穿的期盼下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终于于2009年3月6日印发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而地产所得税文件居然在汇算清缴已进入第三个月份的时候方才下发可见总局为纳税人服务理念的实施任重而道远纳税服务不是简单的多几个笑脸更不是态度挺好效率低下这样的纳税服务真是你伤害了我还一
新31号文第一章 总则(共4条)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 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除土地开发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 (一)开发
解读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明确 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由于开始实施时间不长有很多具体问题都急待明确尤其是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业务更是让广大纳税人困惑目前各地所得税汇算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以上问题均显现出来大家都盼望着总局能早日对这些不确定问题进行明确 三月六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新文件条文张伟的解读第一章 总则(共4条)第一章总则共四条解决的是地产企业所得税的两个根本问题第一:究竟允许不允许对地产企业进行核定征收所得税管理第二完工标准究竟如何界定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国税发【2006】31号文件依据的上位法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2008年1月1日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
为了加强从事房地产 HYPERLINK :.shui5articlesearch_93 BF AA B7 A2_1_0_1 开发经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从事房地产 HYPERLINK :.shui5articlesearch_93 BF AA B7 A2_1_0_1 开发经营业务企业的纳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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