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发文处理宣扬读书为美女教师成被告 案情经过:2001年4月3日原湖南省株洲市第二中学教师尹健庭在教案中提出读书是为挣大钱娶美女的观点被媒体披露后舆论哗然同年8月28日株洲市第二中学按照株洲市教育局的要求报湖南省教育厅同意按照《教师法》第37条规定对尹健庭实行解聘8月31日株洲市教育局发《情况通报》:同意株洲市第二中学对尹健庭实行解聘株洲市(含所辖五县及市区)内的所有学校不得聘尹健庭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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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讲 行政法律行为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行政法律行为概念之界定领会行政法律行为的基本类型行政法律行为的效力行政法律行为的监督与救济教学重点:行政法律行为概念之界定教学难点:行政法律行为的监督与救济本讲教学内容: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第二节 行政法律行为概念之界定第三节 行政法律行为的基本类型第四节行政法律行为的效力第四节 行政法律行为的监督与救济行政法律行为是行政行为的一个最为重要的
两种行政判例的不同处在于公报案例全部刊登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编辑部在各地方高级人民法院上报的已经审结的典型案件报告中挑选出来并重新编辑过的裁判这些判例能够反映出该案在不同审级的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但并不是一件完整的行政裁判文书而裁判文书判例系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6月发布了《裁判文书公布管理办法》以来依据该办法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裁判文书形式发表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
【考点 2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1.特征( 1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 2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 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 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 1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 )行为人与相对人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通谋虚假)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 )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实质上是对公民权利范围的一种界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凡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确认的则公民就有请求司法保护的权利凡不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确认的则行政权就可以得到司法审查豁免的特权因此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边界是公民权益受到司法保护和行政权得到司法豁免的临界点这个临界点不是固定的必须逐步完善二:《行政诉讼法》第21条第1款第8项规定行政诉讼保护的权益范围仅限于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与财
行政法案例选编福建农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 杨晓丹1.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办理学位证书案田永系北京科技大学九四级学生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在中途去厕所时纸条被监考老师发现当即停止其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以田永违反该校《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为由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但该校未通知田永办理退学手续也未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之后田永一直在该校学
行为判定如果生产的产品在结构或者其他方面与专利文件(而非产品)中所描述的差不多容易构成混淆的一般判定为行为你可以参考如下解释: HYPERLINK =SE4B893E588A9E4BEB5E69D83E8A18CE4B8BAch== t _blank 专利行为的判定原则 (一)? HYPERLINK =SE7AD89E5908CE58E9FE58899ch== t _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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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之行政法-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的含义及分类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首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即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所实施的行为其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相应行为能对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最后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行为所引起的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而非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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