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的继承问题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我们知道中国公民继承遗产时: (1)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外的不管不动产还是动
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专题一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一婚姻家庭制度的发生与发展(一)婚姻与家庭 1关于婚姻古代欧洲:神作之合的亚当和夏娃的神话 古代中国:婚—昏—丈夫姻—因—妻子 (1)概念:是指为当时社会所认可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2)内涵:①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的自然属性②男女双方结合的社会形式——婚姻的社会属性 ③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婚姻的理想层次④双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婚姻继承?结婚?自愿?法定年龄(22周岁20周岁)?无配偶?登记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患不应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结婚的成立要件结婚的法定条件 (实质要件)必备要件( 1)男女双方具有结婚的合意(第五条)(2)均达到 (3)符合一夫一妻制(第二条三条)禁止要件 (第七条
单击此处可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可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9182006 婚姻继承法一婚姻法(一)结婚1条件: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均无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患不应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2登记:经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补办登记婚姻关系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计算3登记机关: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的
结婚实质要件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是指婚姻缔结地法认为有效的婚姻在婚姻缔结地之外的任何国家或地区均应认为有效反之婚姻缔结地法认为无效的婚姻在缔结地外的任何国家或地区也无效 理论依据有:场所支配行为原则既得权学说善良风俗和公共秩序 反对者认为单纯依缔结地法容易导致法律规避现象的产生会使移住婚姻(migratory marriage)大量增加即在结婚形式要件问题上适用当事人本国法该原则要求凡本国公民无论在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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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法1.结婚:A.结婚的法定条件:(P341T1、T2)a.? 自愿。b.? 达到法定年龄:(一)?? 一般规定:不得早于22岁,女不得早于20岁。(二)?? 军队、警察部队未服满现役期的义务兵、普通高校和中专(研究生除外)均不准结婚。(三)?? 民航空勤人员男不得早于26岁,女不得早于24岁。(四)?? 正在劳改的犯人在关押或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期间,不准结婚。c.? 一夫一妻。d.?
涉外婚姻的结婚离婚规定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一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
乡镇法律实务 徐 骏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律系 nxgxujun@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一、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是指,男女双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依照法律规定缔结或解除婚姻关系,不受任何个人与单位的强迫和干涉。1婚姻自由的内容(1)结婚自由(2)离婚自由2婚姻自由的限制(1)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2)不得违背公序良俗3侵害婚姻自由的主要表现(1)包办、买卖以及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论中国涉外离婚管辖权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涉外婚姻成为中国婚姻现状中的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中国的涉外婚姻越来越普遍然而由于男女双方文化传统社会经历意识形态以及人生观等方面的差异加剧了跨国(跨地区)婚姻的不稳定性致使涉外婚姻破裂的比例相对较高涉外离婚案件迅速增长涉外离婚管辖权是指一国根据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规定所确定的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权限范围和对特定涉外离婚行使审判权的资格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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