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中国古代关于见义勇为的立法弘善抑恶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在浩如烟海的中国古代文化典籍中曾记载了许许多多有关见义勇为的事迹这些事迹千百年来在我国民间广为流传妇孺皆知成为指导人们日常行为规范的准则历代统治者从维护其封建专制统治的立场出发顺应民意也先后制定了许多有关见义勇为方面的法令法规以此来惩恶扬善弘扬正义适应社会的发展但这些法令法规因时
谈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顾名思义就是见到别人有危险是挺身而出可是当一个人没有能力还挺身而出时他还谈何见义勇为 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40多名大学生结伴到湖北省荆州的宝塔河附近野炊途中遇到两名因玩耍而不慎掉进水中的小孩经讨论后大学生们决定用人梯的方式就出两名小孩孩子顺利救出了但在救人的过程中有三名大学生不慎掉进水中溺水身亡了新闻播出后不久三名大学生该不该救受溺的小孩成了网上最热门的话题我认为在自己没有
省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谈谈关于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谈谈关于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王 巍摘要: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性它以目的条款为通常的表现形式由特定的价值取向所支配并受制于本国的制度基础我国反垄断法应以制止垄断维护竞争和保护多元利益为基本的立法目的但是应坚持对中性的垄断进行适度地干预对多元和多变的竞争进行全面而灵活的保护并在认定效率是前提非效率是保障的基础上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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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利益保护法律对策研究摘 要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来被人们所称颂在当今社会见义勇为的事迹更是不计其数由于见义勇为历来都被归属为道德范畴所以法律方面很少涉及见义勇为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在一些见义勇为事件发生后出现问题时比如见义勇为者由于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遭受经济损失有时甚至是遭受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所以对见义勇为者的利益进行法律保护势在必行第一部分是对见义勇为的界定主要包括
省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谈谈关于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若干问题研究(下)谈谈关于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若干问题研究(下)李长健 冯 果(本文发表在《法学评论》2005年第5期总第133期)内容摘要:中国农民的组织建设问题特别是农村市场经济主体的建设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目前正在制定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就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立法中我们越来越感到一些理论尚未明了一些关系尚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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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之我见我钦佩见义勇为但前提应该是保护自身的安全这不是自私而是合乎自然的人的本性所在所谓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对于罪恶我们作为普通的市民应该在力所能及和保护自身的基础上配合警方打击罪恶但是我们没有执法的权力因为法律没有赋予我们执法的权力所以我们也没有相应的义务也许某人可能会说我是乌龟有人批评我自私只顾自己有人更会提出理论说正因为人人都漠视罪恶那么罪恶才会如此猖獗但是我依然会坚持我的观点权利与义务
论文题目:论见义勇为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摘要: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公民的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不断涌现出许多我国公民为保护国家和他人财产而勇斗歹徒的光荣事迹为弘扬我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以及构建稳定和谐社会做出不磨灭的贡献然而英雄流血又流泪光荣一阵子痛苦一辈子的事件一再重演导致了见义勇为近几年来频频成为人们的热点话题要求对其见义勇为者合法保护的呼声不断见义勇为的行为却迟迟不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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