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有限章程修正案广东 有限于 年 月 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 (登记事项) (登记事项) 并决定对章程 作如下修改:一第 条原为:………………现修改为:………………二第 条原为:………………现修改为:………………股东盖章或签名年 月 日启 示(提交时删除本方框内容)1.本范本适用于2-50人有限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
1 广东 有限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任职书根据《法》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股东会表决 通过:选举 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任期三年。选举 担任监事,任期三年。股东盖章或签名年月日
广东 有限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任职书根据《法》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股东会表决 通过:选举 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任期三年。选举 担任监事,任期三年。股东盖章或签名年月日
第五版本:参考式样(适用范围:适用于一人有限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 有限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的组织和行为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名称: 有限 第三条 住所:杭
第五版本:实例(适用范围:适用于一人有限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杭州紫竹湾食品有限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的组织和行为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名称:杭州紫竹湾食品有限 第三条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号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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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章程(本章程于 年 月 日经本全体股东会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名称: 有限责任(以下简称)第三条 住所:第四条 营业期限:永久存续第五条 执行董事为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 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
SUNN
(注:红色文字为提醒内容制作章程时请将红色文字删除) 章程( 年 月 日股东决定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一人出资设立 (以下简称)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或者
(名)执行董事监事任职文件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根据《法》的规定由出资人制定本章程根据章程的规定做如下决定:委派 任执行董事任期 三 年委派 任监事任期 三 年全体股东签字: XX 年 XX 月 XX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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