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添加时间:2009-6-15??添加人:admin??点击次数:1525为贯彻落实《济宁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济政办发【2008】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实施对象和基金征缴(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必须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实行统一参保统一征缴(二)生育保险费缴纳比例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个人不缴
《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令第126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的用人单位和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应按照《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在《办法》实施前已按《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办法》规定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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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单位名称:(章) 填报日期:姓 名性别年 龄结婚年龄社会保障号参保时间缴费年限配偶工作单位结婚年龄所住医疗机构科室床位正常生育分娩时间生育胎数分娩方式产假天数临床诊断引流产引流产手术分类引流产产假天数临床诊断生育津贴本人上年度月平约缴费工资数产假天数生育津贴金额金额(小写):金额(大写)
陕西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八条:工伤事故兼有第三者民事赔偿责任的先按民事赔偿处理赔偿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企业或者工伤保险机构已垫付了工伤医疗费等费用的当事人获得民事赔偿后应偿还垫付的费用第四十七条:本《实施细则》从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执行过去与此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依照《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向进 行工伤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第三条 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颁布日期:19941214 实施日期:19950101 颁布单位:劳动部 第一条 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第三条 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第四
兰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城镇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省上另有规定的除外)包括城镇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简称城镇关于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有关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生育保险实行属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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