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著作权法的论文:著作权法之独创性浅析摘要: 独创性是一件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实质要件然而关于独创性之判断标准在国内外却尚未形成统一的看法本文试通过对两大法系关于独创性判断方式之比较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探讨我国《著作权法》中独创性之判断标准 关键词: 独创性作品 额头流汗原则 著作权 一国外关于独创性之界定 在判断作品的独创性时英国司法判例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独立完成另一是足够
关于中国著作权法观念的历史思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汉东关于 _ 著作权的观念有学者曾认为是西方舶来也有学者论证是根植本土其实在中国四千多年的法律文化史中文学 : t _blank 产权- _ 版权-著作权的思想辗转相承循环往复到二十世纪更与西方法学理论相衔接与融合从而形成具有现代意义的 _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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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著作权法中作品独创性之界定及其价值 内容提要: 作品独创性是作品取得著作权的重要条件也是著作权意义上作品的一个重要特征反映了著作权制度的本质属性是著作权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课题本文立足于作品创作在著作权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及其与独创性的关系通过考察世界两大著作权保护体系对作品独创性界定的特点提出了我国著作权理论对作品独创性应取的态度文章着重论述了科学地界定独创性的方法指出独创性首先
著作权法释义 著作权归属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 【释义】 本条是关于如何认定的规定 是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对作品的创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因此在通常情况下著作权属于
第一章 导 论一《著作权法》概述二为什么开设这门课程三课程安排四学习要求专利权保护20年10年四著作权与版权1版权的产生2著作权的产生3两大法系的融合及中国的选择五我国著作权法的产生与现有立法体系11949年以前的著作权法21949年以后至今的著作权法3现有著作权法体系著作权法专题一:思想观念与表述体会与启发:创意不受保护可寻求商业秘密保护及时维权诉前有充分准备不要放水养鱼滥用知识产权
著作权法说明: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t _blank 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 t 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 t _blank 庚午年)9月7日第七届 t _blank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根据20
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摘要:在著作权法中有关作品的概念构成和范围在世界范围内一直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在我国理论界一直也没有统一起来这对著作权法的发展和完善都是不利的也不利于对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本文从知识产权的角度对作品的内涵结构和特征进行了探讨论证出作品是由信息和表达形式构成的信息是指作品的全部信息表达方式是指最直接的表达方式排除间接的表达方式从而理清了作品的轮廓作为论证的依据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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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作权与公共利益保障的关系刘丽霞【摘 要】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显然从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意图来讲保护公共利益是其涵盖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著作权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如何平衡著作权与公共利益的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对著作权的发展现状和公共利益保障体系的完备进行探讨并提出可行性建议首先讨论了著作权与公共利益的现状明确了公共利益的内涵其次讨论了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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