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件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国税函〔2010〕122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对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文件浙国税流〔2003〕72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统一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重新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国税发[2010]40号 【发布日期】2010-04-07 【生效日期】2010-03-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
浙江省诸暨市国家税务局文件诸国税政〔2006〕84号诸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零负申报管理的通知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四科店口税务分局稽查局:现将《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零负申报管理的通知》(绍市国税流〔2006〕1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充分认识加强零负申报管理的重要性我局2006年4月份一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HYPERLINK javascript:doZoom(18) 大 HYPERLINK javascript:doZoom(16) 中 HYPERLINK javascript:doZoom(14) 小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 国税发〔2010〕40号【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成文日期:2010-04-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九月十七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文件鲁国税发〔2010〕72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信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根据四个体系建设的要求和税收政策调整情况结合两个系统的深化应用在广泛征求基层国税机关的基础上省局对现有部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信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山东省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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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国税流〔2005〕47号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44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新办和免税资格到期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主管国税机关应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4〕60号文件和《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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