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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及责任承担龙翼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建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上传时间:2009-1-8浏览次数:11241字体大小: HYPERLINK javascript:NYSfont(19) 大 HYPERLINK javascript:NYSfont(14) 中 HYPERLINK javascript:NYSfont(12
省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潍坊律师: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及责任承担 关键词: 企业借贷合同效力民事责任 内容提要: 企业间借贷合同符合合同法原理现行政策及有关立法并未一概否定其效力原有司法解释缺乏法律依据现已着手修改并已先行对部分企业之间变相借贷合同的效力予以认可因此应确认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从经济学上说利息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在法律上利息是由作为主债权的金钱债权而产生的法定孳息因
合建合同的效力认定及责任分担 樊江涛 案情简介 A与B1994年签订协议约定由 A提供建设资金B提供土地双方合建一处房地产建成后的房地产产权按约定的比例分割协议还约定B应负责办理工程立项和建筑指标的报批手续以及办理建设开工许可等手续协议签订后B提供了其有使用权的一块土地但开工许可手续延期近一年方办理完毕该工程计划分二期完成一期原计划1996年完成但一直延续到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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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间借贷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在我国企业间借贷合同仍属无效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有1《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 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
连带责任担保的借款 签订协议书各方: 甲方(借款方):×××有限 法定住所: ×××市×××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HYPERLINK =1u=_=baiduc=newsn=10t=tpclicked3_hcq=pandaeducprk=k0=k1=k2=k3=k4=k5=sid=9ad8d6442dfbad95ch=0tu=u169950
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2015-08-17? :void(0) 沃华律师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只能从事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超出这个范围从事民事活动须征得
介绍人应否承担还款责任基本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德勋上诉人(原审原告)崔永刚王德勋女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潘静宇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清梅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潘加银原审查明2004年5月被告潘静宇王清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淮滨县吉庙乡开办大米厂因资金不足让被告潘加银帮助借钱经潘加银介绍原告王德勋先后借给潘静宇王清梅共计23万元借款时双方约定月息1分由潘静宇分别向王德勋崔永刚出具了借条潘加银在借条
企业之间的借贷效力探析 : 孙著国 连玲 ?? 发布时间: 2009-04-24 14:48:44 ????目前企业借贷纠纷在审判决实践中均以无效来认定合国效力在现实经济交往中企业之间的借贷纠纷比较普遍借贷纠纷案件有上升趋势而对企业借贷合同效力的如何认定决定了合同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调整本文拟借一案件的处理就企业借贷关系的效力作一探讨 ????甲企业借给乙企业现金五百万元借款由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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