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法规分类号】 A166056199502 【标题】北京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 【颁布日期】 19950111 【实施日期】 19950101 【内容分类】 其它 【文号】 京劳资发字(1995)6号 【题注】 【正文】 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六日)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特制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 \t 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 \t 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t _blank 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2.劳动者本人6. 代扣代缴 加班加点工资
#
#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2007修改)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三章 特别规定第四章 保障与救济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统称建筑施工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 市区(县
#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