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交〔2011〕970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通知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各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要求根据本市建设工程实际将本市有关实施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要求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
关于实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通知沪建交〔2011〕970号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各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要求根据本市建设工程实际将本市有关实施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要求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企业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生产(正常上班)第三条 企业负责人带班实行三级带班制即区域分支机构分(子)三级第四条 集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企业负责人(分)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第四条 带班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企业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第四条 带班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
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1目的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所有在建项目部施工现场3术语定义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
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1目的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09]87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和分所有在建项目部施工现场3术语定义企业负责人
住建部:建筑企业负责人要现场带班2011年7月27日住建部下发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施工时间的80施工企业负责人须定期带班检查施工现场《办法》指出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
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1目的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所有在建项目部施工现场3术语定义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明确检查内容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工作2带班人员必须由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及主管质量安全的部门负责人3带班人员因其他事物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指派一名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并做好记录4企业负责人每月带班检查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及主管质量安全的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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