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中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处理日期:2012年09月10日 ????来源: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货劳税处提供 ?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已经启动配套政策不断补充完善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出台明确了营改增试点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务处理问题文件规定上海营业
【学习】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关于销售旧固定资产旧货的政策解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70号)及《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涉及到销售旧固定资产及旧货政策的调整为便于各基层税务人员准确把握新政策的精神现对两《通知》内容作以下解读: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以
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下发了相关文件分别对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及销售旧货如何征收增值税以及如何开具发票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便于纳税人掌握新政策现就有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财政
解读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政策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下发了相关文件分别对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及销售旧货如何征收增值税以及如何开具发票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便于纳税人掌握新政策现就有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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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会计处理固定资产是供企业长期使用的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是为了出售但有时企业因调整经营方针或因考虑技术进步等因素可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售以加快资金的周转更新企业的设备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动产出售不同的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的会计处理 按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应抵扣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税法规定购进该项固定资产允许抵扣企业由于没有取得进项发票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实际抵扣进项税额认为企业是自动放弃抵扣权销售该项固定资产时按照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等那么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购买和销售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 税法规定:自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设备等动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若该固定资产需要安装那么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用作进行税额转出处理领用自产产品不会涉及销项税额的核算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则进项税额仍然不允许抵扣若该固定资产需要安装那么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仍然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领用自产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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