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内政部消防署办事细则【颁布部门】?【颁布时间】?2002-07-12【效力属性】?已修正【正 文】内政部消防署办事细则 第 1 条? 本细则依内政部消防署 (以下简称本署) 组织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本署处理事务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依本细则办理 第 3 条? 本署署长综理署务副署长襄理之并设下列各组中心室队 (以下简称各单位) :
A thesis submitted toXXX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for the degree ofMaster of Engineering内政部消防署组织条例 第 1 条 本条例依内政部组织法第五条之一规定制定之 第 2 条 内政部消防署 (以下简称本署) 承内政部部长之命规划及执行全国消防行政及灾害防
省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内政部消防署组织条例 第 1 条 本条例依内政部组织法第五条之一规定制定之 第 2 条 内政部消防署 (以下简称本署) 承内政部部长之命规划及执行全国消防行政及灾害防救事务统一指挥监督全国消
【法规名称】?交通部邮政总局办事细则【颁布部门】?【颁布时间】?2003-01-16【正 文】交通部邮政总局办事细则 第 1 条 本细则依交通部邮政总局 (以下简称本局) 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本局处理事务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依本细则之规定 第 3 条 视察长承局长副局长之命指挥监督视察副视察稽核副稽核及各区管理局视察人员负责查视邮政各级机构
【法规名称】?经济部水利署中区水资源局办事细则【颁布部门】?【颁布时间】?2004-03-10【正 文】经济部水利署中区水资源局办事细则 第 1 条 本细则依经济部水利署各区水资源局组织通则第十二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本局局务之处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细则办理之 第 3 条 本局局长综理局务副局长襄理局务并设下列各课室管理中心: 一水文课
【法规名称】 经济部水利署北区水资源局办事细则【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2004-04-28【正 文】经济部水利署北区水资源局办事细则 第 1 条 本细则依经济部水利署各区水资源局组织通则第十二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经济部水利署北区水资源局 (以下简称本局) 处理事务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依本细则办理之 第 3 条 本局局长综理局务副局长襄理局务并设下列各课室
消防应变部署表火警信号:· · · · · · ·短声连放一分钟后接火警方位信号集合地点:主甲板7舱右 1驾驶台小组——应变时在驾驶台编号姓 名职务职 责 任 务1梁景波船 长总指挥操纵船舶3段海胜二 副驾驶台值班管理电台对外联系协助瞭望管理烟火探测器7谢海建水 手驾驶台值班负责显示信号操舵协助二副工作2机舱小组——应变时在机舱集
【法规名称】?交通部邮政总局邮政博物馆办事细则【颁布部门】?【颁布时间】?2003-01-16【正 文】交通部邮政总局邮政博物馆办事细则 第 1 条 本细则依交通部邮政总局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本馆处理事务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依本细则之规定 第 3 条 本馆设典藏课展览课及事务课三课分掌本馆各项业务 第 4 条 典藏课职掌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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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维保细则一总则 为了保障使用单位自动消防系统使用维护的管理确保 消防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 安全结合相关消防规范特制订本服务细则二维保界限 消防系统正常运行或使用过程出现线路或非关键消防设备 的故障等问题进行处理在排除上述问题后可作长期维 保当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由于系统中重要设备严重 损坏或已不能适合新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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