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桔灯文库logo

下载提示:1. 本站不保证资源下载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大桔灯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相关文档

  • 10_1).docx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2014年2015年2016年A卷B卷A卷B卷A卷B卷单选题2题2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多选题1题15分1题15分1题15分1题15分1题15分1题15分案例题1小问约3分2小问约6分1小问约3分3小问约85分2小问约6分1小问约2分合计65分85分55分

  • 10_(2).docx

    第二节物权变动一、物权变动的原因(3级)(2008年案例分析题;2012年案例分析题)类型具体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必须公示)买卖、赠与、互易、抵押、质押等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无需公示)①事实行为: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②继承或受遗赠: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③法律文书/征收决定:自法院或仲裁委的法律

  • 10_第四章__1).docx

    10_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1) ︱ 习题精讲班-黄洁洵 6最新版课程购买添加号:203256902 回顾与“题”高:第4章考点回顾 手写板 手写板 手写板 手写板 手写板 手写板 手写板

  • 10_第四章__1).docx

    10_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1) ︱ 习题精讲班-黄洁洵 6购买最新网课请加号: 回顾与“题”高:第4章考点回顾 手写板 手写板 手写板 手写板 手写板 手写板 手写板

  • 09_1).doc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7分。考生需要重点本章与《合同法》相结合的案例分析题。本章难度较大,重在理解。重点物权变动、善意取得制度,建设用地使用权、担保物权内容,并需要对物权和债权做准确区分。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题型2014年2015年2016年单选题2题2分1题1分1题1分多选题1题15分1题15分1题15分案例

  • 13_(5)(1).doc

    13 第五节担保物权一、抵押权(3级)(2008年案例分析题;2009年单选题;多选题2010年多选题;案例分析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2014年案例分析题;2015年案例分析题;2016年案例分析题)【解释】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1抵押权的不可分性(1)债权

  • 12_(4)(1).doc

    7 第三节所有权二、善意取得制度(3级)(2014年案例分析题;2015年案例分析题;2016年单选题)【案例】甲有一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将其作为生日礼物赠与女友丁,丁戴着手表遗失于街头,为戊拾得,戊将手表卖给庚。问1:乙、丙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问2:手表所有权归谁?【分析】(1)买卖合同有效。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 14_(6)(1).doc

    第五节担保物权一、抵押权(3级)(2008年案例分析题;2009年单选题、多选题;2010年多选题、案例分析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2014年案例分析题;2015年案例分析题;2016年案例分析题)7.抵押权的实现(1)单一抵押清偿顺序①实现抵押权的费用②主债权的利息③主债权(2)多重抵押【提示1】顺位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位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

  • 8.doc

    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1.物的种类1.动产与不动产⑴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一般以登记为要件而动产物权的变动一般以物的交付为要件⑵诉讼管辖不同:因不动产纠纷发生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动产纠纷发生的诉讼诉讼管辖的确定较为灵活2.特定物与种类物⑴有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法律关系租赁法律关系等而有些法律关系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如买卖法律关系⑵特定物在交付

  • 6_专题三_1).docx

    6_专题三物权法律制度(1) ︱ 习题班-陈小球【例题1】老王有一套住宅售予甲,二人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因甲着急出差双方并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出差期间,老王因突发心脏病去世;老王唯一的儿子小王作为继承人,不知老王已经与甲订立买卖该房屋的合同,遂将该房售予乙,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乙,但未与乙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一个月后,小王将该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并将房屋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

违规举报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


客服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