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单元股权本单元考点清单考点名称考点地位股权确认★★☆股东权利★★☆股东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解散诉讼★★股权转移股权转让★★☆股权回购★★☆考点1股权确认(★★☆)(一)基本规定(P161)1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2出资人未在登记机关登记的,不
7 第六单元上市的组织机构【考点5】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度(P169)(2007年多选题)(2017年调整)【例题2·多选题】疏运有限责任是一家拥有十辆货车的运输企业,甲是该股东。2017年4月1日,该股东会决议将汽车全部卖掉转而从事广告制作,甲认为广告制作业没有前途而坚决反对,但因甲只有10%的股权,该决议仍得以通过。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甲拟采取的下列措施中,可以有效
第八单元股份有限的股份转让【考点1】股份转让的限制(P183)(2007年单选题、2008年案例分析题、2011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2016年单选题)1发起人持有的本股份,自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2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
第一单元的设立【考点4】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7股东未尽出资义务时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权人依法对该股东提起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讼,同时请求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
第五单元法律制度一、考点综述【考点12】上市独立董事制度1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011年案例分析题、2012年案例分析题)(1)在上市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
第5单元法的其他考点本单元考点清单考点名称考点地位特殊种类的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国有独资的组织机构★的形态转化★的财务与会计★★重大变更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的解散和解散清算★考点1一人有限责任(★★)(P188)1股东资格(1)一人有限责任的股东是一个自然人
第一节法律制度概述五、股东资格(3级)(2012年多选题;2012年案例分析题;2013年多选题;2014年单选题)1股东资格界定(1)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2)未在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2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1)股权代持合同内部效力①合同有效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第3单元的组织机构考点3的权利机构⑤上市: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相关链接1】上市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7章)【相关链接2】上市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的
第一节法律制度概述四、股东出资制度(3级)(2012年单选题、多选题;2012年案例分析题;2014年单选题、多选题)1出资方式(1)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2履行出资义务(1)货币出资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
第3单元的组织结构考点5上市独立董事制度(★★☆)(一)任职条件(P179)1基本任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董事的资格。(2)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主观题必背)(1)在上市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已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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