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关于禁止一次性收取多年物业管理费的通知》各区县房地局、小区办,各物业管理单位: ????现就禁止物业管理单位一次性收取多年物业管理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单位在收取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时,应严格执行《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业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按月或按年计收,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 ????二、
关于收取班费的通知各位家长根据班级开展活动的需要经过家委会讨论准备收取一定的活动经费前期也就此问题向大家征求过意见很多家长给了很好的建议收取金额初定每名学生30元特困家庭和低保户家庭建议不再收取班费收支的基本原则是支出前在班级qq群中征求家长们的意见支出后及时在qq群中向家长们汇报每学期或每年度向家长们书面报告年度支出情况为提高家委会和各学生家庭的联系效率家委会成员对联系家庭工作进行了分工分工名单
关于禁止打牌的通知各位邻居:为了保障大家的休息创造和谐美好的环境现禁止每晚10:00以后在楼下打牌请大家自觉遵守 感谢亲们的支持 居委会 2015年月日 :
关于禁止吸烟的通知?为了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不必要的安全隐患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更好地构建和谐的办公环境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如下规定:??1在所有办公室过道车间办公室及车间工作区域前台区域楼梯间等地方禁止吸烟?2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将按50元次对其进行处罚情节恶劣者加重处罚同时将追究其直接负责人连带责任10元次?望大家共同遵守监督执行?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严禁收取办案费的通知 (1995年5月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近来发现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在侦察办案等公务活动中受利益驱动以种种借口向案件当事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地公安机关收取费用这一问题不仅破坏了公安机关全国一盘棋协同作战共同打击犯罪的优良传统也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办案和秉公执法工作而且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为了严肃纪律纠正侦察办案等公务活动中的不正之风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
关于禁止乱收费责任状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我校于2012年9月1日就收费问题作出规定: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学生订购各种辅导和学习用品严禁私自组织学生以收费为目的的补课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学生以外出参观为名义擅自收费严禁其他巧立名目擅自收取学生费用并就以上规定与各班级教师签定了关于禁止乱收费责任状此次活动意在为学生和家长营造一个轻松无负担的学习环境为教师树立一个良好的师表形象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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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03]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的会计处理现将《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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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下河作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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