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试行) (1992年3月7日 卫生部发布)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
关于工资制度的补充规定实习学生工资在试用期为天津市最低工资(目前是1160元)试用期后依据其部门申请逐级审批后的岗级工资发放病假工资:全月病假职工工资按天津市最低工资的80发放未到全月病假职工工资依据岗级工资的基数按天发放事假工资:休一天扣除当月岗级工资的5休两天扣除当月岗级工资的10休三天扣除当月岗级工资的15休四天扣除当月岗级工资的20休五天扣除当月岗级工资的30休假六至十五天只发基本生活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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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确保考勤制度更好地执行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一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二请事假1天扣发50元 三旷工1天扣发100元 四不签到签退1次扣发20元五查岗中发现迟到者1次扣发50元六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签退者须说明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补签单》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核准于次月1日前交综合办备
《财务报销制度》补充规定根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若干规定》现对我校《财务报销制度》作如下补充规定:一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经费报销须附主办单位通知及学校审批意见和正式发票各类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据二严格发票使用和管理制度凡开具和取得的发票等凭证须据实填写品名单位数量金额等内容不得涂改挖补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及原始凭证须加盖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无财税
考勤制度补充规定为规范我矿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员工入职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考勤制度做出如下补充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常白班人员(不含副总以上)二值班安排1在确保不耽误正常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由各科室合理安排员工周末值班各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协助综合办公室进行值班管理并对本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控制和检查2各科室核算员需于每月26日前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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