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前款所称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完全中学、各类中等专业学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1附加自费药品和项目费用保险条款第一条总则本保险为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不一致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的,适用主险条款的约定。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附加险保险期间内,发生主险约定的保险事故,对于被保险人教职员工发生的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普通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条 在本保险期间和本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其校(园)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外活动中(限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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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甲方: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山东省分甲方负责人:康思标甲方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3号甲方营业执照编号:3700001903680乙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山东省分乙方负责人:方杰乙方地址: 济南市泺源大街88号乙方营业执照编号:3700001903680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在山东省境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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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费率表一、主险基准费率(一)每人伤亡责任基准费率每人伤亡赔偿限额(元)基准费率20万以下008%以上[20万~30万)008%~006%[30万~40万)006%~005%[40万~50万)005%~004%50万及以上004%~001%(二)每人医疗费用责任基准费率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元)基准费率10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2个)01.附加注册学生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在本保险期间和本保单明细表列明的保险区域范围内,在被保险人的校(园)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外活动中 (限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于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的故意行为或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扩展类条款1附加自然灾害保险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其校(园)内活动过程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校(园)外(限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活动过程中,因发生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沙尘暴、泥石流、雹灾、雪灾,导致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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