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六采油厂 管 理 作 业 文 件 文件编码:GY11F7.18.20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发行版本:F编写部门:安全环保科编 制 人:方永清审 核 人:郭 明批 准 人:高云才 2011-03-0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做好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保障员工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
高处作业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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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高处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提高高处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共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职业道德建设加强高空服务业企业的诚信自律对高处作业现场所用生产设施企业各职能部门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及人员职责防止坠落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管理办法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高处悬吊作业安全生产规定》GB 23525-20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障员工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3职责本制度的实施质量安全环保部监管生产部门负责技术验证和现场指挥4 工作程序4.1 高处作业分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4.1.1 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本制度规范了企业的高处作业分级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3定义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异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范围内高处作业即凡距坠落高度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二职责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环保部监管作业单位执行三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1高处作业的分级:高处作业分为四级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的分类:高
附件4:XX管理标准XX 04 01 G 006-201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11-12-30发布 2012-01-10实施XX 发布Created with an evaluation copy of Aspose.Words. To discover the full versions of our APIs pleas
中原油田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高处作业防护工作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根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石化股份安〔2008〕454号)与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油田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油田所属单位第三条 本规定所说的高处作业系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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