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实施学分制管理根据《东华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到与注册 第一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持学生证(受学业警告的学生还需交回学业警告通知回执)在规定时间至所在学院报到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后方注册有效第二条 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前应先缴纳该学年应缴学费学生报到时学院核对财务处下发的学生学费清单在已缴学费者的学生证上加盖注册印章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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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政字〔2007〕20 号湖南文理学院关于修订印发《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院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院政字〔2005〕51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遵照执行附件: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二OO七年九月三日主题词:学籍管理 实施细则 修订 通知抄 送:省教育厅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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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和完善学生的学籍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2005年3月25日发布)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第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专门人才树立良好的学风与校风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科生严格按照《山西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本细则适用于我院专科学生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及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昌大校发[2005]130号(2005年11月8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总 则为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我校研究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南昌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具有南昌大学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全日制博士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细则为推进创新教育理念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校于2008年8月公布了《华东理工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的补充规定》(校教[2008]17号文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文中对我校创新学分的要求创新学分的获取方式以及对应学分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本细则以该《规定》精神为基础对认定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请各学院以此为依据加强对本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现将《补充规
东华理工大学关于学分制中学位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实施细则(试行)各学院(系):《东华理工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的实施调动了广大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学校因材施教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学习效果本着既坚持质量又从实际出发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完善《东华理工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的操作实施针对本科生的学位课程绩点计算经反复讨论与征求意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学位课程学习成绩与对应绩点的关系按原《东华理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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