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1992年8月14日国家环保局第十号令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它海域内直接或者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或者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按本规定进行申报登记(以下简称排污申报登记)法律法
2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国家环保局令第10号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它海域内直接或者间接向环境 排放污染物 、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或者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按本规定进行申报登记(以下简称“排污申报登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办法1995-8-1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是依法实施环境行政管理的基础是实现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为规范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正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制定本管理办法的依据 制定本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国家主席令 [1989]第22号)《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1992
排污类型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附件一: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申报年度:□□□□行政区划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法人代码□□□□□□□□-□(□□)填 表 人 报 出 日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建筑施工单位)填报说明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印填报要求1.建设施工单位应填报本表2.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季)及变更申报表(试行)》履行变更申报手续3.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4.本表须按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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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200 年度)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法人代码填表人: 复核人: 填报时期: 年 月 日基本情况表主要污染类型:水污染 □ 气污染 □ 固废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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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类型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申报登记代码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小型排污单位填报)申报年度:□□□□行政区划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法人代码□□□□□□□□-□(□□)填 表 人
上海市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7月20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境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和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排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不适用本办法放射性污染物的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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