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3 页买新课X: 第 06 讲抵押(一) 高频考点 10:抵押(★★★)【近四年出题频率】2018 年简答题、单选题;2019 年简答题、综合题;2020 年综合题、单选题;2021年单选题【主要命题方式】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综合题【关键考试内容及典型例题】(一)抵押合同抵押合同 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债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5 页买新课X: 第 07 讲抵押(二) (五)抵押权的实现 1债务没有按时履行,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可以约定抵押权人自行拍卖、变卖并优先受偿。2清偿顺序: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3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法院不予保护。(六)最高额抵押特征 抵押担保的是将来发生的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6 讲抵押权设立 (三)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流押条款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四)抵押权设立1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7 讲抵押的效力 (五)抵押的效力1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抵押财产的孳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8 讲抵押权的实现、最高额抵押 (六)抵押权的实现1同一财产上的多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1)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①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②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③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小 Q 点不动产:按登记顺序;动产:登记(登记顺序)?未登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9 讲抵押权的效力三、抵押权的效力 ★★★(一)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二)抵押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的范围。1孳息在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之前,抵押人有权收取孽息,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这些孳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3 页买新课X: 第 02 讲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守将七、抵押权考点 具体内容 流押条款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不得抵押的财产(△△△) 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非营利法人公益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4 讲 抵押权设立、质权生效 知识点总结【例题·判断题】甲将其一块老木设定抵押向乙借款,丙看中甲的老木,并将其加工成一道木门,使抵押物的价值增加,木门归甲所有,后甲不能向乙偿还借款,于是将木门变卖后所得价款乙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抵押人对添附物享有所有权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添附物,但是添附导致抵押财产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8 讲抵押权及其标的物的范围 【考点】抵押权及其标的物的范围一、概述 ★1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该咋用还咋用财产优先受偿→并非财产最后直接归抵押权人所有【提示】抵押权与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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