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生育保险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新规亮点 核心内容:新修订的《广东省职工 HYPERLINK t _blank 生育保险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有哪些亮点广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增加17条条款包括新增生育津贴由 HYPERLINK t _blank 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 HYPERLINK t _blank 工资标准逐月垫付等同时对生育津贴与工资的关系生育保险关系转移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第三条 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九条 用人单位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具体缴费比例由设区的市人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测算后提出报省人民政
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规定(1992年1月17日广东省人民粤府(92)9号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31日广东省人民令第33号发布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人民关于修改〈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等50项规章的决定》进行修正)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企业职工因工伤残后的基本生活和对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进行抚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14全文2014年10月1日起全省将正式施行最新《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新规最大的亮点就是将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凡符合《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晚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期间可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1999年9月10日发布的江苏省人民令第161号《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同时废止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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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执行时间】:1998年11月1日起【修正时间】:2014年11月26日【相关条例】: \t _blank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t _blank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t _blank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目录 \l z1 第一章 总则 \l z2 第二章 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 \l z3 第三章 养老保险待遇 \l
颁布《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府〔1993〕8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省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要加强统一各部门行动做好实施前的宣传工作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可向省社会保险委员会反映广东省人民一九九三年六月七日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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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于2014年6月20日经省人民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省长 李学勇2014年6月30日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妇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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