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涉及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讲座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高级法官 关丽一合同效力的认定(一)无效合同的认定《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最高院秉持的原则:对合同无效的认定要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调研报告[] 2007-9-13 [浏览:970次]篇者按:????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HYPERLINK :.xmcourt.gov :.xmcourt.gov)于今年6月20日发表了由该院民一庭课题组撰写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调研报告》一文该文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和运用摘要 该解释自2002年开始启动到具体实施是经历两年半的时间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先后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在网上和人民法院报上包括北京仲裁委北京高级法院在内给我们提供了很多的非常好的意见很多意见已经吸收到这个解释中去了包括施工企业律师国家权力机关建设部国家审计署等经各方面意见加以吸收经审判委员会两次讨论通过了这个解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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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0秒号:s5202015马上免费下载建筑工程视频、教程、图集、规范、合同、施组、书籍等此号每天免费赠送价值超过200元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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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疑难问题解析问题一:仲裁是否可以收缴合同无效后的非法所得 问:根据《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人民法院可以凭职权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而如果是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则无权收缴 答:我个人认为仲裁处理该类案件是有法律依据的《合同法》《民法通则》都有相同规定的如果收缴这部分仲裁不处理理论上是讲是不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及法律建议-摘要: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 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针对我国建设工程领域中的大量问题进行了规定对我国建设施工合同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传统的经验式的工 程管理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规范性要求该司法解释施行以来的实际效果如何对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开发方面造成了哪些实际影响以及我们施工 企业如何充分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新闻发布稿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 孙军工(2010年11月1日)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向各位通报《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情况近年来旅游纠纷案件已经成为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数量增长快牵涉环节多处理难度大的纠纷类型为更加充分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统一旅游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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