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更新1040586942后续更新10405869421. 假释和监外执行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监外执行则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2)适用条件不同假释适用于执行了一定刑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已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适用于因法定特殊情况不宜在监狱内执行的犯罪分子(3)收监条件不同假释只有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生法定情
后续更新1040586942后续更新10405869421. 罪状的概念和种类罪状指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具体犯罪特征的描述(1)简单罪状: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只简单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而不做更多的解释(2)叙明罪状:对犯罪构成要在刑法分则条文中详尽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我国刑法分则主要描述形式)(3)空白罪状:空白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
后续更新1040586942后续更新10405869421. 拘役的概念和特征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1)剥夺罪犯的自由即将罪犯羁押于特定的设施或场所之中剥夺其人身自由(2)期限较短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拘役刑期最高不能超过1年(3)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具有某些优于有期徒刑的待遇【口诀:短剥自由161执行期间优有期】2.
后续更新1040586942后续更新10405869421. 特别自首的概念和成立条件特别自首又称准自首指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的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1)主体的特殊性:必须是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等三种人(2)供述罪行范围的特殊性:行为人供述的不仅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罪行且还要求与已经掌握的罪行属不同性质的罪行
后续更新1040586942后续更新10405869421. 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吸收原则(1)无期死刑与其他刑罚:数刑中有无期或死刑执行最重的(2)有期徒刑与拘役: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限制加重原则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3年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拘役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
后续更新1040586942后续更新10405869421.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1)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注意:教唆犯一般是主犯也有从犯的可能)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犯独自构成犯罪(称为教唆未遂)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国刑法上的教唆行为具有独立的犯罪性或可罚性)(3)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2. 继续犯的特征和法律后果继续犯又称持续犯
后续更新1040586942后续更新10405869421. 避险过当的基本特征(1)避险当具有避险性质需要满足除限度条件外构成紧急避险的其他所有要件(2)避险过当客观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即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大于或等于所保全的利益(3)主观上对造成的不应有损害存在过失应受到责备 (4)鉴于行为人是在紧急情况下在具备避险的前提条件下造成的不适当损害所以只有在造成较为严重的不应有损害时才有必要
后续更新1040586942后续更新10405869421. 犯罪未遂的分类(1)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实行行为是否完成为划分标准①实行终了的未遂:指行为人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②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指行为人没有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以犯罪实行行为能否实际达到既遂状态为划分标准①能犯未遂:有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②不能犯未
后续更新1040586942后续更新10405869429.16打卡:1.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单位犯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企业事业单位(2)单位犯罪的目的通常是为该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并且单位犯
一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社会有了法或法律现象就有了关于这些现象的思想观点但不是一有了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法学的产生至少应当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1.要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2.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谈到法学的产生时指出随着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形成了一个职业法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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