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嵊泗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逐步建立科学的教职工评价激励机制根据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相关规定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考核指导意见一考核对象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其他性质学校教师参照执行)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考核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坚持组织评定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