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六章 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4320221第一节 法的渊源基本涵义:主要是指法的来源或法之栖身之所或者法产生的原因或途径可简称为法源法的形成过程总是基于某种动因和进路选择和提炼一定的资源以实现权力和权力的制度性配置的过程这种使法得以形成的资源进路和动因就是法的渊源43202221资源型要素:——最基本的要素2进路性要素——发挥桥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九章 元朝法制一历史概况辽(916——1125)西辽(1124——1211)西夏(1032——1227)金(1115——1234)元(1260——1368)二法制指导思想附会汉法名废实不废民族分治蒙汉异法三法律渊源约孙札撒大札撒金国《泰和律》到《条画五章》《至元新格》以行政规范为主《大元通制》(有二十篇二千五百三十九条但实
法律渊源 source of law制定法 statute判例法 case law precedent普通法mon law特别法 special law固有法 native law indigenous law继受法 adopted law实体法 substantial law程序法 procedural law原则法 fundamental law例外法 exception law
23.我国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是法律╳??24.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首先应当考虑的因素是立法权统一╳??28.法治的核心部分是针对国家权力本身要求权利监督与制约╳??32.制是法治的基础和精髓╳?4.社会主义法制要求的核心是(D)??A.制定法律 B.公正审判 C.强化仲裁的作用 D.严格依法办事??6.深化机构改革以(A)为突破口?? A.精简机构 B.高薪养廉 C.强化监督
国家机构性质设置职权及其任职等问题比较人大 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法律渊源具体内容及西方不同之处 1概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指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大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项目二 辨别法律形式教学目标1.能力目标:初步具备处理识别各种不同的法律形式(渊源)法律类型的能力2.知识目标:理解和掌握法律形式法律类型理论和知识一 法律的渊源练习甲是瑞士一在中国的子该将SNS柔性防护技术引入中国在做了大量的宣传后开始被广大用户接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原甲员工古某利用工作之便违反
TIESīBU AVOTI Juridisko meto?u mācībaKas ir tiesību avotsTiesību avots – ?aurākā un pla?ākā izpratne:Silo?isma lielā premisa vaiJuridisko argumentu pamatojums.All legal reasonsPla?ākā nozīmē – visi fa
法律渊源 source of law制定法 statute判例法 case law precedent普通法mon law特别法 special law固有法 native law indigenous law继受法 adopted law实体法 substantial law程序法 procedural law原则法 fundamental law例外法 exception law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 2章 印度法 第一节 古代印度法的产生和演变 一古代印度法的产生 有关古代印度法的断代问题学术界尚有很大争议但一般认为其上限是后期吠陀时期(约公元前1000年—公元前600年)下限则是公元4世纪至7世纪 吠陀是印度最古老而神圣的法律渊源约成于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前600年用诗歌体裁写成吠陀本集
法律基础知识.txt如果我能够看到自己的影子我想它一定很忧伤因为我把快乐都留在了前面容易伤害别人和自己的人总是对距离的边缘模糊不清的人 3.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
2010年自考经济法概论小抄1.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部委规章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2.法的结构法律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则是法的基本单位包括假定(即一定的事实与行为)处理(即要求人们应该可以作什么不应该不可以作什么是核心部分)制裁(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强制力的体现)法律部门:采用同一方法调整同一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