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旅 游 者: 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二○○九年六月甲方: 乙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权利和履行各自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双方组织安排甲方赴皖南事变战地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基本情况:旅行时间: 2010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祥见后附行程)人数: 人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