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河北省住院病历书写规范细则解读第一章 基本要求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检验切片影像等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