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资一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一百七十九条 有限责任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