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发布《四川省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职工死亡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府发[1988]170号各市州县人民各地区行政公署省各部门:现将《四川省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职工死亡待遇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从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省川府发(1987)62号文件同时停止执行四川省全民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