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09〕8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医疗救助是指和社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依据规定的方式程序和标准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和诊疗优惠同时对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