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经济师中级财税第六章其他所得税制度6(四)税的减免1契税减免的基本规定(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3)因不可抗力丧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确定是否减免2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1)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