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经济师中级财税第六章其他所得税制度4二契税(一)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1纳税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2征税范围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3)房屋买卖下列情况视
2014年经济师中级财税第六章其他所得税制度5(二)契税的税率幅度比例税率:35(三)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计税依据说明:1.协议出让方式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2.竞价出让方式: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
经济师《中级财税》讲义其他所得税制度44.熟悉契税的税率—幅度比例税率:35 5.掌握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6.熟悉契税的减免 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 :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