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江门市城市综合管理考评评分标准附表1 市容市貌管理考评标准序号考 评 项 目考 评 内 容扣 分 标 准(一)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及周边(40分)1.沿街商铺门店经营规范无店外摆卖店外堆放店外施工作业(含洗车修车等)无油渍污迹和垃圾等有超门槛摆卖店外放置杂物及其它影响市容环境的每处扣分有店外施工作业的每处扣1分墙(地)面有油渍污迹或垃圾的每平方米(处)扣分2.沿街无设摊摆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