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第四部分票据法律制度【考点6】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解释】汇票根据付款期限长短,可以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1)即期票据包括:银行汇票、标明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视为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如未记载到期日)、本票和支票;即期票据,见票即付,没有到期日,只能以出票日作为起算时间点。(2)远期汇票是指约定一定的到期日付款的汇票,包括定期付款汇票,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和见票后定期
8 本章考点精讲【考点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应承担的责任(★★★)(四)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相关责任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五)有
7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第四部分票据法律制度(2013年新增)考点基本框架 【考点1】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1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2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3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
9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介绍了3大类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各类企业法律制度均自成体系。在复习过程中,注意将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一是有利于发现考点,二是有利于加强记忆。按照往年考试情况,本章考试分值约为13分,一般会有一个简答题。本章教材的主要变化本章是2013年教材变动最小的章节,主要是删
11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第四部分票据法律制度(2013年新增)【考点11】汇票转让背书(★★★)【解释】票据上的背书分两种:(1)转让背书,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2)非转让背书,如质押背书、委托收款背书。1记载事项(1)背书签章背书人背书时,必须在票据上签章,背书才能成立,否则,背书行为无效。(2)背书日期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3)被背书人
5 【考点9】印花税(★★★)5其他规定(1)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征税。(2)未按期兑现合同亦应贴花。(3)同时书立合同和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其使用的单据应按规定贴花。(二)产权转移书据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解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
6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考点21】买卖合同(★★★)(一)特点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可以是要式的,也可以是不要式的。(二)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2013年新增)1交货凭证、结算凭证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2债权凭证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
6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考点15】质押(★★)1动产质押(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解释1】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解释2】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解释3】在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交付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
6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考点17】定金(★★)【例题·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向甲出售自产的M型号的照相机2000台,每台单价500元;甲交付定金25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应支付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立即交付25万元定金,后乙没有按期履行合同,给甲造成实际损失23万元。根据规定,甲提出的下列各项主张中,既能更好地维护甲公
8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考点12】合同担保概述(★)1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2反担保(1)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提供反担保。(2)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3)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解释】留置和定金不能成为反担保方式;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反担保不包括保证。3担保合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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