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程 啸 (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理解与适用目 录一不动产登记概述二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三不动产登记的客体四不动产登记簿册证五不动产登记机构及人员总目录六不动产登记的类型七不动产登记的程序八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九不动产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4年12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解读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1-7条)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第8-13条)第三章 登记程序(第14-22条)第四章 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第23-28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29-32条)第一章 总 则本章共7条规定立法依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 t 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 明年3月1日起施行 o 更多时政新闻相关内容列表 t _blank 时政新闻 _ t _blank 中国网2014-12-22 10:08 我要分享 javascript:void(0) 腾讯微博 javascript:void(0) QQ空间 javascript:void(0) QQ好友 javascript:void(0)
#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